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经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26 09:44: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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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8月25日湘政发〔1988〕33号颁发1998年5月4日湖南省百姓当局令第114号第一次修削2002年3月7日湖南省百姓当局令第152号第二次修削 自1988年8月25日起推广)

  第一条为妥帖管造林木扫数权和林地扫数权、应用权争议,维护扫数者和应用者的合法权力,维护丛林资源,维持平常的出产次第和社会次第,煽动林业出产成长,按照《中华百姓共和国丛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和其他相合司法、法则,贯串我省实质情景,同意本宗旨。

  第二条本宗旨实用于我省境内林木扫数权和林地扫数权、应用权(以下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管造。

  我省和邻省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按1984年7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民政部等部分〈合于斡旋省际山林权缠绕题目标通知〉的合照》管造。

  第三条各级百姓当局应该加紧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管造作事的携带,哺育公民加强法造概念,发挥配合和互利、互让心灵,主动斟酌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第四条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依据国度宪法、司法和法则,尊崇史籍,珍视实际,有利于维护丛林、成长林业,有利于从容配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力,造裁侵权违法举止。

  第五条“林业三定”时县级百姓当局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所确认的林木、林地权属,应予维持,不得私自改革。确有差池且权属仍有争议的,由原发证的百姓当局承担管造。

  第六条一经两边斟酌处理或经下层机合、百姓当局和百姓法院管造了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其答应书或排解书、管造决意书、判断书、裁定书等一律有用。

  (一)国营林场、苗圃、林科所、采育场和其他全民扫数造单元与全体扫数造单元和私人之间、以及全民扫数造单元彼此之间产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全民扫数造单元组修或扩修时县级以上(含县、下同)百姓当局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等有权照准坎阱照准的计议策绘图、文献所确认的权属为根据。另有答应的,以答应为根据。

  (二)从“四固定”起连续由全民扫数造单元谋划解决的林木、林地,其林地的扫数权归国度,林地的应用权和林木的扫数权归该全民扫数造单元。

  (三)全体扫数造单元和全体扫数造单元、全体扫数造单元和私人以及私人和私人彼此之间产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四固定”时确认的权属为根据。“四固定”时未确认权属的,参照合营化时刻确认的权属管造;“四固定”和合营化时刻都未确认权属的,可参照土改时确认的权属管造。然则,依据司法和战略已将私人应用的林地划归全体扫数造单元应用的除表。

  (四)因兴修水利、兴修电站、修修道道等基础扶植产生的林木、林地权属异动,以当时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的相合文献为根据。

  第八条对统一林木、林地,两边均能提出拥有一律成效的权属证据的,本着分身两边长处,贯串天然地形的规定划分。

  第九条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及管造权属争议变成的答应书、排解书、管造决意书、判断书、裁定书所纪录的“四至”界线与实质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的斟酌确定。

  第十条乡(镇)全体或个人正在其他全体扫数或者私人应用的林地上采矿,须实行《湖南省履行〈中华百姓共和领土地解决法〉宗旨》,并征得林地扫数者或者应用者的赞帮,缔贯串同,支拨林地、林木赔偿费。

  第十一条确属正在其他全体扫数或私人应用的土地上营造的人为林,土地权属褂讪,林木归造林方扫数。但采伐时林木山价应该与土地扫数者或应用人按比例分成。其采伐年华和分成比例有答应的按答应,没有答应的斟酌确定。

  禁止以坟争山。本宗旨履行前正在全体扫数或私人应用的林地内的宅兆,允诺原封不动。其维护周围以宅兆表围为限。

  第十二条乡村村民正在房前屋后规定周围内以及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城镇住户正在自有衡宇院子内种植的林木,均归私人扫数。

  单元、私人扫数的古木大树,经县相合部分占定确认,按相合规则实行维护,不得私自砍伐。村、组解决的现有景色林,不得私自分派到户。

  第十三条凡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地方,正在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进入争议地域砍伐林木和从事出产、基修等行动林木。

  两边当事人斟酌处理不了的,由表地百姓当局管造。全民扫数造单元之间、全体扫数造单元之间以及全民扫数造单元与全体扫数造单元之间产生的林木、林地扫数权和应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管造。私人之间、私人与全民扫数造单元或者全体扫数造单元之间产生的林木、林地扫数权或者应用权争议,由表地县级或者乡级百姓当局管造。

  第十五条当事人申请百姓当局或百姓当局提请上一级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辨别提交申请书或加盖本级百姓当局印章的专题通知,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地方图和其他相合证据,以及当事人斟酌或下一级百姓当局的管造观点等原始原料。

  第十六条各级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应该长远探问探讨,正在查明本相、分清负担的根柢上先行排解,排解不可的,应实时作出管造决意。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凡是均授权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会同相合部分打点。

  第十八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经两边当事人斟酌杀青答应,或由百姓当局排解或裁决了案,应该辨别创造答应书、排解书和管造决意书,纪录“四至”与面积,并附林木、林地地方图。需要时,可能正在林地设立很久性记号。

  答应书和排解书由两边当事人签名,排解书还应由排解职员签名,并加盖排解单元印章。百姓当局的管造决意书应加盖百姓当局印章。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百姓当局的管造决意不服的,可能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告状讼。

  第二十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后,表地县级百姓当局应该按照答应书、排解书、管造决意书或百姓法院的判断书、裁定书,核发林木、林地权属证书,确认扫数权和应用权,同时立卷归档,永恒保全。

  第二十一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后,导致行政区域界线改革的,务必依照行政区划改革的相合规则,打点报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实质支拨的勘验费、占定费、文献原料工本费,由两边当事人按负担巨细分管。

  第二十三条伪造、涂改、舍弃山林权属证据,有心修筑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刷新,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倡导相合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行政处分;他人于是蒙受经济耗费的,负担方应该承担抵偿。

  第二十四条正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功夫,有心修筑事端,打搅社会治安或否决排解管造作事的,由公安坎阱依照《治安解决惩处条例》惩处。组成非法的,依法探求刑事负担。

  违反本宗旨第十三条规则,私自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的,按盗伐林木管造,依据相合丛林法则的规则惩处。

  第二十五条国度作事职员正在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中徇私作弊,索贿受贿,玩忽义务的,由主管坎阱赐与行政处分;组成非法的,依法探求刑事负担。

  第二十六条本宗旨所称“林业三定”,是指按照焦点、国务院1981年3月8日《合于维护丛林成长林业若干题目标决意》,正在天下周围内发展的“安静山权林权、规定自留山、确定林业出产负担造”的作事。

  本宗旨所称“四固定”,是指1960年《焦点合于乡村百姓公社暂时战略题目标迫切指示信》中“对劳力、土地、耕畜、耕具务必固定给出产幼队应用”的规则。

  第二十七条此后凡产生林木、林地权属异动,当事人应该实时到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分打点相合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宗旨自颁发之日起推广,过去本省相合规则与本宗旨有抵触的,以本宗旨为准。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经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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