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办公厅文献辽政办发〔1993〕56号批转 自照准之日起推广 依照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87号第一次批改 依照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171号第二次批改 依照2011年1月1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47号第三次批改 依照2014年8月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92号第四次批改 依照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341号第五次批改)
第一条为了巩固对果树临蓐的打点,合理开荒、运用和回护果树资源,煽动果品临蓐的发扬,依照国度相闭执法、律例的法则,纠合我省实质情景,协议本法子。
第二条本法子所称果树,是指栽培的苹果、梨、山楂、葡萄、桃、李、杏、樱桃、树莓、醋栗、猕猴桃等树种。
第三条凡正在我省境内从事果树临蓐和苗木繁育、谋划行为的单元和部分,务必屈从本法子。
第四条当局推动单元和部分,依据天然区划与果树发扬筹办,正在宜果荒山、坡地、院落等缝隙地栽植果树。
第五条当局推动全体、联户或者股份协作开荒、谋划果树,发扬果品临蓐,提升界限效益。全体、联户、股份协作开荒谋划果树应该签署承包合同、协作开荒合同。果树承包合同的打点,依据《辽宁省农业全体经济承包合同条例》法则实行。
第七条当局推动果树科学研讨,增加运用果树精良种类和先辈栽培工夫,提升果树科学工夫秤谌。
第八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国民当局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是本行政区域内果树打点的主管组织。乡(含镇,下同)国民当局全体担负果树打点任务果树。
第九条果树种子苗木(以下简称果树种苗)是指用于果树临蓐的苗木、砧木、种子、接穗、插条及其他孳乳质料。
第十条从事重要果树种苗临蓐、谋划的单元和部分,应该具备《中民共和国种子法》法则的条目,并依法申请处理种子临蓐、谋划许可证。
第十一条临蓐谋划的果树种苗,务必抵达《辽宁省果树苗木种子规范》法则的质料规范,并附有果树种苗检讨、检疫及格证书。
选育、引进的新种类和新品系应该经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核定。核定通过的果树种类和品系,由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发给《辽宁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及格证书》,并由省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予以通告。
经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委员会核定通过的果树种类和品系,能够谋划、增加,也能够有偿让渡。
第十三条让渡博得《辽宁省农作物种类核定及格证书》的果树种类,比照国度和省闭于农作物新种类、新工夫让渡的法则处理。
第十四条调入引进和向海表供应的果树种苗,务必历程检疫,检疫法子依据《中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和省相闭法则实行。
第十五条果树种苗检讨、检疫职员依法实行职务时,应该出示证件,任何单元和部分不得损害种苗检讨、检疫职员实行职务。
第十六条推动从事果树临蓐的单元和部分,依照当地域天然条目,发扬名、特、优种类,厘革栽培办法,逐渐告竣良种、矮密、无毒栽培。
第十七条果树的栽培步伐,应该纳入承包合同。果树承包合同依法缔造,当事人务必庄重执行合同法则的任务,任何一方不得专断改动或者消除。禁止对承包的果树撂荒弃管或者实行强抢式谋划。
第十八条从事果树临蓐的单元和部分,务必巩固果树病虫害的防治任务,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应该实时诱导和反省。全体法子比照《辽宁省丛林病虫害防治践诺法子》实行。
第十九条阻止专断砍伐果树;禁止偷盗果品、反对果树;禁止正在果园内埋坟、放牧、烧纸和从事其他影响果树临蓐的行径。
第二十条各级国民当局应该依照当地域天然条目和社会须要,协议当地域果树发扬筹办,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构造践诺。
第二十一条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应该修树果树资源档案轨造和果树良种繁育增加编造,诱导果树临蓐和打点,巩固果树种类资源的开荒运用。
第二十二条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和乡国民当局应该巩固供职编造扶植,向从事果树临蓐、谋划的单元和部分供应产前、产中、产后的供职任务。
第二十三条未按法则博得《果树种苗临蓐许可证》、《果树种苗谋划许可证》从事果树种苗临蓐谋划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住手临蓐谋划,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苗木价钱10-20%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法子法则,专断谋划、增加和让渡未经核定的果树种苗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依照情节轻重予以申饬、充公种苗和违法所得的科罚,并责令补偿经济耗费。
第二十五条出售不切合质料规范的果树种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果树种苗检讨职员有权抑遏其谋划行为,监禁果树种苗。
对前款所列行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从疫区调入果树种苗,酿成经济耗费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责令补偿经济耗费,并处苗木价钱一至二倍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未经挂号照准专断让渡和增添种植从海表引进的果树种苗,酿成经济耗费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苗木价钱50-70%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承包的果树撂荒弃管或者实行强抢式谋划的,发包方能够对其举办批判训诫,酿成经济耗费的,应该补偿经济耗费。
第二十九条专断砍伐果树、偷盗果品、反对果树及其他影响果树临蓐的,由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依照情节轻重,诀别处以申饬、责令补偿耗费、充公违法所得或者处以被毁果树五至十年经济效益的罚款。
第三十条本法子法则的罚款数额,有违法所得的,最高不得跨越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不得跨越l万元。执法、律例另有法则的,按照其法则。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子,组成治安打点科罚的,由公安组织依法予以科罚;组成违法的,提请公法组织依法深究刑事仔肩。
第三十三条农业村落行政主管部分任务职员应该遵纪遵法,秉公供职。对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玩忽责任的,由其主管部分予以行政处分;组成违法的,提请公法组织依法深究刑事仔肩。
(1993年11月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办公厅文献辽政办发〔1993〕56号批转 自照准之日起推广 依照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87号第一次批改 依照2004年6月27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171号第二次批改 依照2011年1月13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47号第三次批改 依照2014年8月6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292号第四次批改 依照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国民当局令第341号第五次批改)辽宁省果树管造手腕